一、上海合作組織大家庭
成員國
中國、印度、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巴基斯坦、俄羅斯、塔吉克斯坦、烏茲別克斯坦
觀察員國
阿富汗、白俄羅斯、伊朗、蒙古
對話伙伴
阿塞拜疆、亞美尼亞、柬埔寨、尼泊爾、土耳其、斯里蘭卡
二、常設機構
上海合作組織秘書處:秘書處是本組織主要常設執行機構,設在北京,2004年1月正式啟動。秘書處由秘書長領導。秘書長由國家元首理事會會議根據外交部長理事會會議的推薦任命。秘書長由各成員國公民按其國名俄文字母排序輪流擔任,任期三年,不得連任。副秘書長由外交部長理事會會議根據國家協調員理事會的推薦任命。秘書處官員以定額原則為基礎,由雇傭的成員國公民但任。秘書處主要職能有:為本組織的活動提供協調、信息分析、法律和組織技術保障;秘書處根據上合組織條約法規文件協調本組織同觀察員國和對話伙伴合作,就涉及本組織活動的問題同其他國家和國際組織聯系,以及經成員國同意,就上述目標締結相關文件;秘書處還可根據規范其活動的條約法規文件,同上合組織框架下的非政府機構開展合作;組織和協調上合組織觀察員團觀察總統和/或議會選舉以及全民公決的活動;秘書處定期為平面和電子媒體代表舉行吹風會;制作和發行秘書處通訊;維持秘書處網站運作;經商成員國同意,在預算撥款范圍內簽訂一次性合同,招聘學術專家完成本組織感興趣的課題研究工作,并舉辦學術研討會議;秘書處為本組織框架內制定的條約和法規文件提供前期法律及財務評估;行使保存本組織框架內通過的文件的職能,核對并向成員國及本組織反恐機構(如文件涉及該機構)提交核對無誤的文件副本;秘書處根據本組織機構細則,并與會議舉辦國合作,為本組織各機構會議提供組織技術保障。
現任上合組織秘書長為阿利莫夫·拉希德·庫特比金諾維奇。
上海合作組織地區反恐怖機構:上海合作組織地區反恐怖機構設在烏茲別克斯坦首都塔什干,2004年1月啟動。主要職能是:準備有關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極端主義的建議和意見;收集并分析反恐機構從成員國獲取的信息,建立及補充反恐機構資料庫;加強成員國在應有關成員國請求準備和舉行反恐演習、以及準備和舉行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極端主義的緝捕和其他行動中進行協作;參與準備涉及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極端主義問題的國際法律文件草案;協助培訓反恐專家及相關人員、準備及舉行學術會議、研討會、協助就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極端主義問題交換信息。
地區反恐怖機構下設理事會和執行委員會。理事會是地區反恐怖機構協商決策機關,由成員國反恐主管部門負責人或代表組成。執行委員會是常設執行機關,執行委員會主任任期3年。
現任上合組織地區反恐怖機構主任為瑟索耶夫·葉甫蓋尼·謝爾蓋耶維奇。
三、相關機構
上海合作組織銀聯體:2005年10月26日,在莫斯科舉行的上合組織總理會議期間,國家開發銀行與俄羅斯開發與外經銀行等銀行簽署了關于成立“上海合作組織銀行聯合體”的協議,標志著上合銀聯體正式成立。經過多年發展,銀聯體在促進成員國發展經濟、擴大就業、改善民生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成為上合組織框架下最重要的投資融資合作機制和平臺。
上海合作組織實業家委員會:上合組織實業家委員會于2006年6月14日在上海正式成立。委員會主要由各成員國實業家委員會組成,主要任務是推動成員國在經貿、金融信貸、科技、能源、交通、通信、農業等領域的合作。上合組織實業家委員會秘書處是上合組織實業家委員會的常設機構,受上合組織實業家委員會理事會領導,秘書處所在地為莫斯科市。
(資料來源:上海合作組織輪值主席國網站)